一级养护质量标准
1、绿化比较充分,植物配置基本合理,基本达到黄土不露天。
2、园林植物达到:
(1)生长势:正常。生长达到该树种该规格的平均生长量。
(2)叶子正常:
①叶色、大小、薄厚正常;
②较严重黄叶、焦叶、卷叶、带虫茧虫网灰尘的株数在2%以下:
③被啃咬的叶片最严重的每株在5%以下。
(3)枝、干正常:
①无明显枯枝、死杈;
②有蛀干害虫的株数在2%以下(包括2%,以下同);
③蚧壳虫最严重处主枝主干100平方厘米5头活虫以下,较细枝条每尺长的一段上在10头活虫以下,株数都在4%以下;
④树冠基本完整:主侧枝分布均称,树冠通风透光。
(4)措施:按一级技术措施要求认真进行养护。
(5)行道树、乔木、灌木、色块基本无缺株,保存率达到100%,其
中色块保存率达到99%。
(6)草坪覆盖率达98%以上;无杂草;生长和颜色正常,不枯黄;每年修剪暖季型6次以上,冷季型16次以上;基本无病虫害。
3、行道树和绿地内无死树,树木修剪基本合理,树形美观,能较好地解决树木与电线、建筑物、交通等之间的矛盾。
4、绿化生产垃圾必须做到日产日清;绿地内无明显的废弃物,能坚持在重大节日前进行突击清理。
5、栏杆、园路、桌椅、井盖和牌饰等园林设施基本完整,基本做到及时维护和油饰。
6、无较重的人为损坏。对轻微或偶尔发生难以控制的人为损坏,能及时发现和处理;绿地、草坪内无堆屋堆料、搭棚或侵占等;行道树树干无明显的钉栓刻画现象,树下距树干2米以内无影响树木养护管理的堆物堆料、搭棚、圈栏等:绿地外2米范围内无杂草。